我和老公是大学情侣。说来有趣,我们的“媒人”是一只猫。
我在英国留学三年,距离家乡8000公里,时差8小时。这三年里,我最想念的不是家乡的小吃,不是熟悉的街道,而是家里的金毛“馒头”。
女儿西西三岁那年,我们在小区楼下的垃圾桶旁边捡到了一只流浪猫。它瘦得皮包骨头,浑身脏兮兮的,但一双眼睛特别亮。西西蹲下来,伸出胖乎乎的小手,小猫居然没有跑,而是小心翼翼地走过来,用脑袋蹭了蹭她的掌心。
豆豆是我从路边捡回来的小土狗,那年它蜷缩在一个被雨淋湿的纸箱里,连眼睛都没睁开,浑身湿漉漉的,像一颗被遗弃的脏豆子。我蹲下来的时候,它发出微弱的哼哼声,那一刻我就知道,这个小生命要跟我回家了。
一只十五岁的金毛趴在客厅地板上,呼吸比年轻时沉重了许多,白色的毛发里夹杂着越来越多的灰色。它的主人翻着手机里的照片,却发现没有一张能称得上“作品”——全都是随手拍的生活照,吃饭的、睡觉的、打滚的、犯错的。没有一张是郑重其事的,没有一张是值得裱起来挂在墙上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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